解放门司法所推进红星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再落实
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考核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暨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18)23号)文件的精神,3月21日解放门街道召开红星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推进会。会议确定红星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社区"工作方案。赵晓程主任对红星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创建引领,示范提升。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提升基层治理单元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功能,提升新形势下"民生司法"能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二是突出特色,创新服务。立足中心城区居民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营造法治环境,在教育引导社区居民"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上探索新路径,实践新模式,服务新需求。三是协同联动,合力创建。由司法所牵头,行办、党办、城管科全力配合,明确任务,优化法治氛围,提升街区环境,宣传法治成果,完备创建基础。会议要求按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为"创优争先、走在前列"增添新动力。(宣传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