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房地产市场价格环境督查组严查商品房违法销售
“你单位开发建设的松隽·阳光城项目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房源价格未公示、认购书未注明监管账号、部分已售房未网签,以上问题于3日内进行整治,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昨天上午,在松隽·阳光城项目售楼处,经过一上午的检查,全市建筑领域专项治理小组向销售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连日来,我市建筑领域专项督查组马不停蹄开展督查工作。近日,记者跟随房地产销售领域专项督查组,现场见证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昨天上午,在松隽·阳光城项目售楼处,督查人员对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检查记录表上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询问。检查过程中,督查人员调阅大量销售企业的销售台账,认真查看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
此前一天,督查人员对黄城天街项目进行了督查。督查人员详细查看了销售台账和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检查中,专项整治小组发现其公示信息标示不明确,督导组要求其现场立即整改。房地产销售领域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姜先松告诉记者,通过检查,主要发现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公示信息不全、公示位置不规范、网签不及时等问题。
据了解,本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在售房地产楼盘开展,重点针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公示信息不全、公示位置不规范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楼盘网签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净化房产销售市场,维护购房群众合理合法权益。
在检查完毕后,督查组还要求房地产开发签订企业商品房销售承诺书,承诺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以内部职工名义认购、借款、私自以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并在预售范围内进行预售,决不扩大预售范围。同时,必须做到“五证”信息、“购房五必须”“商品房明码标价”“房屋销控信息”在销售中心明显位置进行全面公示。决不进行“一房两卖”,决不以“售后返租”“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决不恶意隐瞒条款内容或诱导、欺骗签订“认购书”,“认购书”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记者 张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