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一、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海阳市里店镇埠峰村北
联系人姓名:俞总
联系人电话:137****5081
二、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单位名称:山东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历城区七里河路2号产学研基地
联系人:纪永峰
联系电话:0531-69959779
三、项目建设情况
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影响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
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海阳市里店镇埠峰村北利用自有矿山采矿并加工石子,年加工8.5万吨石子。矿山及工业场地原使用权是海阳金明石子厂,矿山及工业场地使用权于2013年5月变更为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工业场地已建成,设备已安装完毕,未投入生产。
2、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子加工装置等主体工程;综合办公楼等辅助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产品堆场等储运工程。工程建成运行后,年加工8.5万吨石子。
3、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项目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钻机穿孔、凿岩设备均采用带捕尘装置的设备和湿式凿岩,起尘量较小,主要通过洒水抑尘。
项目区内不设永久性的原料堆场,爆破面矿石在不及时清理的情况下存在风起扬尘,主要通过洒水来抑尘。
在石子破碎加工过程有粉尘产生,针对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采取对振动给料机、鄂破碎、反击破、振动筛分设施进行洒水喷淋,来抑制粉尘排放,喷淋后粉尘无组织排放。
除以上粉尘和爆破废气外,工业场地矿区设备(钻机、挖掘机、破碎机、柴油发电机、装卸汽车等)产生的燃油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HC、NOx、SO2、总烃等物质,产生量小,且为移动源,不进行量化分析。产品外运时加盖篷布,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及产生扬尘。
(2)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钻机、空压机、挖掘机、破碎机、装载机等。通过采取各种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项目通过采取各种降噪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噪声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有矿山剥离表土和生活垃圾。
矿山剥离表土属于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本矿山仅有顶部少量表土,且风化度较高,肥力弱,因此剥离的表土不储存,作为回填老采坑及修整工业场地和运输道路用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处置遵循了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技术可行。
环境影响的主要结论:各污染因子排放情况均能满足环保要求,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噪声、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经济损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拟建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形式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将通过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调查问卷的内容、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人数。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将在此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
六、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或山东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阳市环境保护局。
海阳市泸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