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1年7月8日拟作出的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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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金属家具生产项目 | 海阳市行村镇海防路70号 | 海阳市喜缘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烟台汉信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海阳市喜缘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家具生产项目位于海阳市行村镇海防路70号(E 120°54′32.29″,N 36°39′25.221″).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333.3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休闲椅铁架10万个,铁质储物架20万个,钢木家具20万件. |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生态保护措施.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行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脱脂,磷化,酸洗,表调池等工序定期排水,水洗工序污水,纯水洗工序污水,纯水制备排水,锅炉定期排污水等).均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均不外排.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打磨,焊接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打磨工序均应在打磨工作台内进行,打磨工作台的底面,侧面,正面,上面均设置设吸风口,产生的飞散粉尘由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滤筒过滤后同焊接工段产生的废气通过多维集中式除尘系统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采取在酸洗槽上方加封闭顶盖,四周进行封闭,后部设置吸酸管道,通过酸雾净化设备,将集中收集的酸雾通过配套的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粉废气防治措施:静电粉末喷粉工序应在密闭的负压静电喷涂房内进行,将集中收集的颗粒物通过配套的2级滤芯过滤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燃气锅炉,燃气烘干房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管道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后+水冷却+2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后和蒸汽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及烘干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下料工序产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滤筒过滤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热洁炉废气防治措施:项目配建的热洁炉废气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水冷却+2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的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出楼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4,营运过程中厂界噪声须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