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村镇依法强制拆除两处违建鱼棚
11月30日,行村镇根据我市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整改的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市住建局、市国土局、沿海综合执法办公室等部门,对辖区内两处违建鱼棚进行了拆除。
这两处违建鱼棚位于西小滩村滩涂地的东西两侧,违建土地为农用地中的养殖水面,当事人通过转包非法占用土地并进行违法建设,涉地面积为43亩。前期,行村镇及沿海办分别对其下达了《限期停建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多次口头和书面督促其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仍然置若罔闻,影响很差。通过此次依法依规拆除,切实打击了顶风违建行为。
整个拆除活动采取现场会的形式,行村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辖区各村书记、主任等150余人到现场参与拆除行动。通过现场警示教育,增强了镇村两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在会后展开的讨论中镇村干部们纷纷表态,守土有责,要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村民的集体利益与公平。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张某、王某在建设鱼棚之前,需要办理相关证件才能施工。
同样,未取得相关施工建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拆除。
下一步,行村镇将继续加强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同时呼吁广大村民,积极举报违建隐患,共同努力消除违建危害,形成对违法建筑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维护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记者张丽艳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