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偷多家衣服放回自家地下室不卖经人举报被抓
2013年到2014年,海阳市连接有多家服装店被盗,而且被盗的全是女装。是谁专门把贼手伸向它们呢?近日,海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对这名盗贼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盗贼白某(化名),今年三十多岁,为人有些内向。他早在2002年就来到海阳,先后干过厨师、开过小吃部、卖过女装、打过工,平时的收入也能维持生计。白某萌生盗窃之念始于2013年下半年。据白某自述,他的电动车被别人盗走了,心里非常气愤,总是想不开,觉得别人可以偷他的,他也可以偷其他人的,于是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由于以前卖过女装,对女装还算有点了解,白某便把目标锁定在了女装上面。
2013年11月份某日晚上9点左右,路上行人已经不多,白某在回家路上留意到一家服装店防盗措施不严,他便决定把它作为自己的目标。在夜色遮掩下,他打碎门玻璃,用竹竿伸进去挑出了20左右件羽绒服、棉服等女士服装,随后又用屋内的遮挡布将衣服打包,偷偷溜回了家。把衣服放在地下室后,白某心里一顿窃喜——这第一次盗窃,就很“成功”。
有了第一次盗窃的经验,白某心里开始琢磨下一目标。一天晚上下班后,白某又像上次一样在街上转悠。不久,又一家女装店被他盯上了。这家的铁栅栏门没有关严实,留下了一道缝隙,里面的门也没有锁。白某便乘机伸进手去,将里面的门推开,并用和上次一样的办法,在店外将屋内竹竿能触及到的衣服都挑了出来,然后4、50件衣服打包带回家,又放在自己地下室里。
有了再一次的成功,白某不仅没有罢手,反而胆子越来越大,此时,盗窃对于他来说,就像吸毒品一样,长时间不吸就会难受,心里就痒痒。每隔一段时间就想出去盗窃服装。在盗窃过程中,白某也有过害怕,每次都提心吊胆小心翼翼,但是却总是压不住邪念。就这样,到2014年12月,白某共盗窃了14家服装店,除了盗窃了大量女装,还顺手牵羊盗走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饰物等,盗窃物品及损坏物品的价值合计达30余万元。
公安部门对这批连续发生的盗窃案加紧了侦破工作,2014年12月20日9点左右,白某再次实施盗窃时被民警成功抓获。搜查结果让人们大为惊讶:白某所盗窃的赃物几乎全都一直堆放在自家地下室里。据白某交代,他盗窃服装后,一来觉得样式好看,二来心理上得到了满足,所以一概未处理。
海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进入他人服装店窃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盗窃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程延平 高小杰 黄爱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