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首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9月2日上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城区老政府路口开展首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处罚主要针对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逆行、闯红灯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整治行动开展1个多小时期间,民警共检查约百辆电动自行车,共开出罚单6张,均被予以罚款20元并现场进行教育警告。目前,整治行动是以“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给电动车集中挂牌,有利于更好地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止非机动车辆电动车乱闯信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驾驶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十元罚款。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民警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市民都按规定悬挂了电动车号牌,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文明出行。此项行动将纳入交警大队常态化执法范围内,旨在让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仅要依法为爱车悬挂号牌,更要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共筑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