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进入和退出便利化机制,许可权限下放力度在烟台各县市区最大,全面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10月份,全区新增企业2263户,登记网络交易市场主体620户,电子标识发放率达97%,为20户企业融资77887.7万元。
“今年以来,我区进一步下放许可权限,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多项权限下放到基层所,进一步便利群众和企业,下放力度在烟台各县市区最大。”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继续巩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有序做好新旧执照换发工作,促进“一照一码”广泛应用。同时,我区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能,实行重要事项“温情提示”和“四情服务”工作法,不断强化窗口主动服务、高效服务和文明服务意识,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企业登记前置、后置审批目录,***了办照难、办照慢问题,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释放现有场地资源,实施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改革,缓解了困扰企业“起名难”的问题。截至10月份,全区新增企业2263户,个体2790户,农民合作社24户,市场主体总量5077户;通过审批窗口办理变更2270户,迁入企业115户;共为325户食品经营业户办理登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12件,标准计量许可证5个。
据介绍,我区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全区企业年报率为85.62%,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2.17%,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4%。在加大助企融资方面,我区综合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手段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为20户企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融资77887.7万元,为部分中小企业解决了困难。在强化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方面,我区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年度审查等措施手段,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完整记录企业自查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
加快市场主体发展,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我区以强化监管为手段,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共接受消费者咨询、来电咨询、申诉、举报2300余人次,其中咨询类1200余人次,投诉举报1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同时,我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扎实开展了网络市场主体搜索和建档工作,目前全区已登记网络交易市场主体620户,其中,自营网站412余户、网店208户,已申认电子标识200余户,电子标识发放率达97%,在线巡查监测率达100%,全区网络市场主体搜索率达到95%,建档率达95%。此外,我区继续保持打击传销工作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厉查处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等,今年已在高校及其周边4个社区监管站、37个无传销社区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