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工商局完善四重监督加强廉政建设
一是完善内部制度监督。建立和完善涵盖考勤、日常工作、学习、公车、着装、财务、接待等内容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和细化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干部职工各项工作都有制度可依,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有制度可循。针对岗位工作和临时性任务建立目标绩效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指标,推行百分制,将量化考核得分纳入阶段考核。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在每个单位设置1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对重点岗位和执法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整理和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定期处理网络舆情,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纠正和处理系统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推进系统法制监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工商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主要行政职权进行再学习,重点学习国家工商总局150个行政执法案例,提高执法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推行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风险防范管理模式,全方位、多角度规范执法行为,防范职业风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引进外部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职能、服务承诺、机构设置和日常工作等基本信息。在行政审批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时限,建立群众服务评价系统。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企业大走访活动,广泛征求群众和企业对工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126条,并全部予以答复和整改。(张立尧 林瑛)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