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再简化生育服务证办理
芝罘区卫计局积极开展计生证件办理制度改革,不断简化办理流程,加大信息主动核查力度,提高行政效率,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一是简化《婚育证明》材料。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本》时不再需要个人提供《婚育证明》,改由卫计部门主动联系其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了解其婚育情况。对已纳入WIS管理的已婚育龄夫妇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需要提供镇村出具的纸质育龄夫妇婚育证明。其他需出具的婚育证明无论省内、省外只需镇、村两级章。二是办理《生育证》时严禁强制育龄妇女查体。三是适当取消公示环节。社区(居委)、单位计生人员对申请人情况比较了解的,可取消公示环节。对省内户籍的,本人不用携带户口簿,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省全员信息并打印留存。四是生育证由女方计划生育管理地办理,不要求当事人出具委托书。
在简化办证程序同时,继续落实首接责任制等9项办证制度。规定当事人现居住地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均为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本》的责任单位,群众首次到哪个单位申办,就由该单位负责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申办《一孩生育登记本》和《生育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必须一次书面告知应补充的材料。证件齐全的,当场打印发放《一孩生育登记本》,《生育证》10日内予以办结。(王海霞)
责任编辑:王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