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构建阳光17议民情议事体系
近期,区民政局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社区协商、发展基层民主上积极探索,加强我区协商民主建设,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党员群众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阳光17议”民情议事体系。
在区域试点基础上,区民政局结合全区实际,出台《芝罘区关于实施“阳光17议”民情议事制度的意见》,全面厘清了议事体系的理论框架、目标要求,规范议事原则和职责,完善了恳谈会、议事会制度,梳理了议事会推选、运行和监督机制。同时,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统一设置“阳光17议事厅”和通用标识,规范议事环境。
从议事会成员推选、议事议题产生,到议事中的协商决议程序以及会后督办落实,都制定了详细的流程,规范议事程序。同时,坚持群众为主体,群众参与议事全程,议事成效由居民直接评判,真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在“阳光17议”议事平台的基础上,部分街道拓展工作思路,成立了“社区楼片长之家”,进一步细化议事的流程,协助解决了许多社区老大难问题。“阳光17议”民情议事平台自建立以来,全年在各街道开展议事活动63场次,其中,48件居民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解决了一部分突出问题。(张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