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近日,芝罘区财政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区情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通过对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推动资源优化整合,逐步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晰、规范透明、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打造功能定位清晰、资产结构合理、市场运作高效的区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架构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不断放大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提高国有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根据《实施方案》,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分类改革、改扩建、理顺整合四个阶段。一是各街道(园区)及主管部门对直接出资或管理的各级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出资或管理的各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二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各街道(园区)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采取公司制改建、整体改制退出、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分类改革、调整理顺;三是由区财政局(国资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中介机构对纳入统一监管
范围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和清产核资;四是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纳入统一监管范围的企业改建、整合新建划入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与原单位脱钩,区级单位与直接管理的企业脱钩。
实施统一监管后,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结合本公司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划入企业资产运营情况,对接收企业资产进行重组、整合,实现有效融合,形成发展合力,为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做出贡献。(芝崔炜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