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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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1〕6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枣政办〔2012〕5号文件要求及台政字〔2014〕43号《关于同意关闭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的批复》,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于2014年7月31日,实施了矿山关闭工作。
现予以公告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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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6:09: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