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二中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为充分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山东省文明委于2011年12月对新增和复评“省级文明村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社区”给予表彰,利津二中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称号,为2012年建校60周年献了一份厚礼。
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利津二中科学发展、深化改革,自强不息,创先争优,切实加快建设具有特色的齐鲁名校步伐的重要里程碑,是利津二中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全校师生员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晶。这一成绩的取得将会成为学校今后腾飞发展的“引擎”和助推器。
一直以来,利津二中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持和强大动力,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凝练学校60年发展文化精髓,秉承“让每一个学生都成功”办学理念,弘扬“团结拼搏,自强不息”的团队精神,大力推行“少教多学、当堂达成”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稳步推进教学改革,凝心聚力,锐意进取,营造了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教育教学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一年一个新台阶。打造了以“常怀感恩之心,永立报国之志,唯有自强不息”为主题,以“文化传承、课程引领、活动强化、科研先导、激励机制”为措施的感恩特色教育。实施了“青春暖流”助学工程,自2004年开展以来,共收集废纸、废瓶 120多吨,折合人民币 12余万元,救助贫困生600余人,《中国日报》、人民网等几十家媒体给予报道,市关工委、县团委进行推广。利津二中立足于把学校建设成“创新型的教育品牌,示范性的齐鲁名校”的目标,坚持“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被确定为重点培育的“东营市德育特色学校”和“山东省学校文化建设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11月在山东省教育厅素质教育论坛上作典型发言。
利津二中是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先进学校”、“全国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办法》先进单位”、“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改革先进集体”、“山东省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绿色社区”、“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基层党建示范点”、“东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东营市五一劳动奖状”、“东营市和谐校园”等上百项荣誉称号。
甲子峥嵘风华正茂,百年砥砺再铸辉煌。利津二中将珍爱文明荣誉,共享文明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增强文明单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和谐育人环境,不断探索文明单位创建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开创学校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为2012年建校60年庆典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