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对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013年2月4日,针对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监发〔2013〕4号),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一是要求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天气寒冷干燥,气候变化大,是危化品事故易发期。要求各县区、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危化品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对坚持生产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其安全设施、监控手段、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仪表监控、视频监控、泄漏报警、喷淋、通风等装置是否有效,对敏感部位的保温是否采取了措施,对遇湿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雪防水措施,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等,凡是不落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巡检,缩短巡检的时间间隔,提高巡检密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三是对停产企业,要求企业停产前要严格制定落实停车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动力设备人员对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后方可停产。同时,要求企业在停产期间要明确专门人员,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配、送电室和线路、特种设备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安全状况,严格落实车间、仓库等重点部位(场所)的安全措施,特别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对停产期间进行检维修的企业,要求严格执行《东营市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将检维修范围、检维修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险情等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安监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安全专家对企业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五是对节后复工企业,要求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对复产前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制定落实化工装置***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执行***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跟班、带班制度,随时注意并掌握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整个生产系统没有安全隐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