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严查中秋期间四风问题
中秋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明确要求,敲“警钟”。县纪委监察局于中秋节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重申七项纪律要求,并在台安电视台、《台安县报》和微台安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监督检查,出“重拳”。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抽调8名工作人员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重点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严查快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实名通报,增强执纪监督的时效性和震慑力。9月15日至17日,循环排查餐饮娱乐场所23家(次)、旅游景点5个,核实疑似公务用车13台,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李美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