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阳光190四措并举完善医疗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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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一是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群众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四年来共救助城乡重病户483人次,发放救助金101万元;二是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慢性病患者实施小额医疗救助,截止目前,共实施小额医疗救助54件次,发放救助金1.98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日常医疗需求;三是在实施城乡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及小额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参加本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发生医药费用3万元以上的部分,城镇低保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军属、病故军人军属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发生医药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今年以来共对13名城市特困居民实施医疗救助23.75万元;四是对患有重病的五保老人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适当予以上浮。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启动以来,共对35名五保老人实施大病医疗救助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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