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文书的正确使用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东营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评审活动。
一是确定评审范围。自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并已办结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包含事故处罚案卷)。
二是明确评审标准。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鲁安监发〔2012〕88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分细则(试行)》中规定的内容实施。
三是严格评审内容。主要评审处罚主体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执法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违法事实是否认定清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实行罚缴分离;自由裁量作出是否适当;执法文书是否完整齐备;处罚案卷归档是否规范等内容。
四是分步骤开展活动。首先各县市区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活动,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制定评查方案,最终形成评查报告。然后将评查报告和案卷报市安监局集中开展评审活动,评审出的优秀案卷,将上报省安监局,参加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