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进一步提高海域使用确权审批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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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海洋与渔业局按 “为民服务提标提效”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确权审批流程,积极照借鉴烟台、威海等沿海地市海域使用管理先进经验,向市政府申请启用“东营市人民政府海域使用专用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东营市人民政府海域使用专用章的通知》,“东营市人民政府海域使用专用章”正式启用,大大提高了海域使用确权审批行政效率,提高了我局为民服务水平。
今后,我市海水养殖、盐田、港口码头、航道锚地、海上风电、海上采油平台、海底电缆管道等各种海洋开发用活动,需市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以及证书的核发、补发、续期、变更等事项,一律使用“东营市人民政府海域使用专用章”。我局将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切实做好用印登记、印章保管和档案管理工作。(郭成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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