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阳光招标打造建设精品
为了使招投标工作公平公平公正,建设局招投标工作严格措施制度,进一步推进阳光招标,打造建设精品工程。一是实行多位一体监督制度。在招标办监督的基础上,形成了监察局、财政局、招标办等多位一体的监管体制,极大地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保障了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开,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市场化进程。二是实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专家评委录用、技能培训、道德教育、评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使评标专家队伍道德修养和专业文化水平不断提升,评标的客观性、公正性得到了保证。三是实行项目经理备案制度。在工程招投标完成后,将中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证件和中标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件登记备案,杜绝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违反规定承揽多项工程现象,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主体行为,确保投标主体资格合法,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实行商业贿赂查询制度。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后,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商业贿赂查询,凡是有商业贿赂记录的投标人,责令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把查询结果反馈招标办进行备案,切实规范了建设工程交易秩序。 (杨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