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法院推进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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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东营区法院在认真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诉讼程序便利。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二是送法进农村。组织行政庭法官到农村集市开展宣传《行政诉讼法》等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三是运用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对涉农案件,坚持多做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依法保障农村的和谐稳定。四是推行人性化执行。对涉及农村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推行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尽量通过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 (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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