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传达成品油降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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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鲁价发电[2013]8号)文件的精神,我区成品油价格下调。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90号汽油每吨降为9285元,每吨降低310元;0号柴油每吨降为8475元,每吨降低300元。自2013年3月27日零时起执行。
物价局迅速组织力量,将通知要求以成品油价格提醒函的形式传达给河口区所有成品油零售企业,并监督督促他们执行国家的规定。
据悉,这次成品油下调价格是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的影响,结合我国成品油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压缩流通环节差价,最大限度让利消费者等原因,国家宏观调控的结果。(河口区物价局 鉴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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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7:57: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