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积极稳妥开展非公证继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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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区自然资源局为切实解决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问题,专项成立审核小组、精简办事流程、完善技术规范、建立非公证继承联动机制,面向社会开展公证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未经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服务业务。一是严格登记审查程序,重点依照《继承法》厘清法定亲属继承关系,确定不动产权属关系。二是严格实行现场询问、承诺制度。要求所有当事人现场对产权继承做出真实意思表示,并进行书面承诺。截至目前,已为群众预约登记了30余件未经公证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办理完毕5件未公证继承业务,业务办理有效降低了当事人交易成本,受到办事群众的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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