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扎实开展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清理清查
为全面提高城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全市在3月份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清查活动,清理清查全市城镇居民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含油田)。市人口计生委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周密部署清理清查工作。
一是边清查登记、边落实管理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将采集的信息做好文档资料管理,及时补漏纠错。在县区外经商务工、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督促其及时办理,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向流入地索要信息通报或《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二是及时开展健康查体服务。对漏管、漏查已婚育龄妇女,到县区进行妇科检查和“两***”筛查,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三是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处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对违法生育对象及时落实处理处罚政策,做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党纪政纪处理到位。各县区、开发区、示范区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目标任务,组成专门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