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6项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6项)“近年来,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全省危险废物贮存量已超过470万吨,环境风险突出。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高发问题,为此,整改方案明确要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但一些地方敷衍应对,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失之于软,导致不法企业有恃无恐。”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整改落实责任人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2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A座305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546-8301407。
一、反馈问题
近年来,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全省危险废物贮存量已超过470万吨,环境风险突出。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高发问题,为此,整改方案明确要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但一些地方敷衍应对,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失之于软,导致不法企业有恃无恐。
二、整改目标
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坚决遏制涉废环境污染风险。
三、整改措施
全面强化危废监管。开展“三个专项排查”;一是开展涉废信访件排查,二是开展固废非法倾倒专项排查,三是开展涉废企业排查。同时制定涉废企业监管方案,对涉废企业产生经营情况、危废处置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四、责任单位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