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局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营造河口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月22日开始,区质监局与辖区内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签订《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加上一道安全锁。
责任书从三个方面强调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依法申请定期检验,不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最大程度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三是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保证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检查处理并积极整改到位。
通过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即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截止目前,共签订了47家企业,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