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安全生产督导举报电话邮箱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和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专班部署安排,山东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驻河口区督导组(督导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设立了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告。
一、举报范围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渠道
电话:0546-3888008
邮箱:anquandd@163.com。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经属地核实属实的,将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确定的奖励原则和奖励情形对实名举报人实施奖励。
(二)原则上不要求举报人告知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举报人要求核查单位给予反馈或者有奖励诉求的,需告知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对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件不予受理。
(四)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山东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驻河口区督导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