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广饶县巡视整改事项的公告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和省委统一部署,
1、认真纠正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核制度和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制度。
2、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认真纠正部分财政支出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超收财力未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全口径财政预算等问题,要加强和改进对财政资金的监管。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纠正领导干部和离职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加强管理和问责。
4、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停建楼堂馆所的规定,认真纠正和查处一些企业存在的未批先建、项目没有办理手续就违法占地搞建设等问题。
5、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住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解决一些机关干部到企业吃喝等问题。
6、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坚持求真务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进一步规范部门执法行为,纠正一些执法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乱罚款现象,加大监管力度。
7、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干部选任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
8、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新上项目的质量和环评要严格把关,严厉查处污染物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避免“化工围城”现象的发生。重视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
公开电话:0546-***4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