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全体父老乡亲们:
广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人民正在为建设经济强县、生态之城、幸福家园而不懈奋斗,我们的城乡环境和面貌日新月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然而,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同时,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各类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在公共场所和居民生活小区任意违法搭建,侵占公共绿地和空间,挤占消防通道,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有的违反规划随意进行插建、改建、扩建,特别在即将拆迁开发的区域,突击抢建违法建筑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影响了城乡容貌环境,而且损害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扰乱社会风气,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顺应广大群众期盼,从2015年11月份开始,开展为期1年的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全面彻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构建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这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涵盖我县全境,包括县城区、各镇街和广饶滨海新区,县城区以整治居民小区、城中村、企事业单位违法建设为重点,镇街和滨海新区以整治村庄、主次干道两侧、企事业单位违法建设为重点。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全面排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集中排查三种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主动申报事宜请到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咨询办理。申报自
二是依法制定违法建设处理意见。县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排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告知违法当事人整改事项和完成时限。
三是督导当事人自查自纠,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在全面排查阶段当事人自行纠正的,可不予追究;对主动申报、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整改的,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对拒绝自行整改或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交易、土地分割、规划变更等相关手续,通知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理。对拒绝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追缴;对依法应予拆除的实施强制拆除。对顶风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尤其是住宅小区内的乱搭乱建,发现一处坚决拆除一处。
拆违治乱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
建设好、发展好、维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全民参与,齐心协力推进拆违治乱工作,共建美好家园!
广饶县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