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作用,增加技能人才评价的针对性和企业的“话语权”, 近日,我市在山东大海集团、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东营宏远纺织有限公司、富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科集团等7家试点企业开展了全市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范围为技师等级。职业(工种)范围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范围内(不包括全国统考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术性的职业(工种)。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试点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通过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理论知识考试、职业能力考核和业绩(论文)答辩等四个环节进行。企业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须成立技能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技能人员考核评价机构和技能人员专业考评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核评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质量督导。
我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采取先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的方式。纳入试点的企业,须重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为评价工作提供相应经费保障,具有相应的考评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并具备与考评职业(工种)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及检测手段等条件。
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利于改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标准、技术、内容、方法及单一的鉴定方式不适应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的状况,有利于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对企业、岗位的适应力,避免出现员工拿到职业资格证书企业认同度却不高的情况。其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度量和认证员工的操作技能水平,更主要是借助职业资格制度体系,促进员工岗位成才,推进企业的生产发展,充分调动高技能人才为企业创新增效的积极性,在推动企业生产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