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凤起杯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评选活动的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妇联、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弘扬“和谐、诚信、创新、卓越”的东营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激励广大妇女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排头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凤起”杯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为指导,通过选树一批优秀妇女典型,集中展示东营妇女追求卓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妇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业绩。
二、评选条件
(一)“东营十大女杰”候选人条件
1、具有东营市地方户口的女性公民;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某一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广大妇女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4、热心公益,奉献社会,具有良好的公众认可度。
(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候选人条件
1、工作、生活和居住在东营市的女性公民;
2、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尊老爱幼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群众赞誉;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等活动,社会影响好。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推荐人选(9月1日—10月15日):采取推报和举荐相结合的方式,拓宽人选推荐渠道。推报由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分别推荐杰出女性参选;举荐分为他人举荐和本人自荐两种方式,分别由举荐人和自荐人填写登记表(可到当地妇联索取表格或在东营妇女网),经被举荐人或自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2、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10月16日—10月25日):评选活动办公室直接或委托县区委宣传部和县区妇联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听取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征求同级纪检、计生、信访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意见。评选活动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参选资格,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审阅、初评,确定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候选人各15名。
3、投票评选(10月26日—12月15日):候选人事迹和选票在《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中国•东营门户网、东营妇女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大群众通过网上点击、通讯投票参与评选。
4、确定当选人(12月16日—12月31日):投票结束后,评选活动办公室将投票情况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交组委会确定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其余候选人获得提名奖。
5、集中宣传、颁奖表彰(2009年1月1日—3月10日):通过举办巡回事迹报告会,在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东营妇女网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的先进事迹,扩大其社会影响。2009年“三八”节期间进行颁奖表彰。
四、奖励方式
当选的“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授予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三八红旗手”等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提名奖获得者授予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明办和妇联及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精心推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把推荐的过程作为宣传教育的过程。
3、严格考核把关。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选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真正把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候选人推荐上来。
六、组织机构
为搞好这次评选活动,成立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附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直机关党工委、东营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信息产业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由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负责本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人选的综合评审工作。
评选活动联系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7号 东营市妇女联合会
联 系 人:延军芳 邮 编:257091
联系电话:8381761 传 真:8380827
电子信箱:dyflzxb@163.com
中国•东营门户网网址:www.dongying.gov.cn/
东营妇女网网址:www.dywomen.dongying.gov.cn/
附:1、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候选人推荐表
4、首届“感动东营十大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5、推荐人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东营市文明办 东营市妇女联合会
2008年9月1日
附1:
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田青云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侯岱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贾瑞霭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委 员:贾玉娟 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胡永平 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岳清峰 东营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
孙乐春 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和庭 市信息产业局纪检组长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妇联,贾玉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2:
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和“感动东营十大女性”
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贾玉娟 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宋敏强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隋 强 市文明办思想道德教育科科长
延军芳 市妇联组宣部部长
成 员:门雪梅 市直机关党工委工会主任
张莲玉 东营日报社编辑出版部主任
张 馨 市广电局事业科科长
石 刚 东营电视台新闻部主任
巴春梅 市人事局外国专家办公室副主任
郭金华 市劳动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武 兵 市总工会技协主任
支 冬 团市委学少权益部部长
燕海云 省人大代表、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徐冬梅 市政协常委、市计生局指导中心主任
***3:
首届“东营十大女杰”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照片 | |||||
民 族 | 职称 | 学历 学位 | ||||||
户 籍 所在地 | 推荐 方式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
曾获荣誉 称号 | ||||||||
工作 简历 | ||||||||
事 迹 简 介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县区委 宣传部、 县区妇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评选 活动 组织 委员 会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4:
首届“感动东营十大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照片 | |||||
民 族 | 职称 | 学历 学位 | ||||||
户 籍 所在地 | 推荐 方式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
家庭住址 | ||||||||
事 迹 简 介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县区委 宣传部、 县区妇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评选 活动 组织 委员 会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5:
推荐人选报送材料及要求
1、被推荐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一式3份,提交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片3张(同时交电子版);
2、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30份(用a4纸双面打印,首页左上角标明“东营十大女杰”或“感动东营十大女性”推荐材料,题目华文中宋小二号,正文仿宋小三号,同时报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件的复印件;
4、被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缴利税情况证明,赞助、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提供有关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