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剧剧本征集启事
为传承吕剧艺术,弘扬吕剧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打造牛庄镇吕剧故乡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原创吕剧剧本。
一、征集单位
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人民政府
二、作品要求
1、要围绕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展现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尽可能完美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2、应征剧本须是原创、未曾排演过的作品。
三、作品评选
征集单位将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遴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评选出的作品将按等次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截止时间
2012年9月30日
五、投递方式
1、直接投递或邮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吕剧剧本征集”字样。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人民政府文化服务中心。邮编:257086。联系电话:0546-8291886,8291831。
2、网上投递。请在主题栏内注明“吕剧剧本征集”字样,来稿电子版用仿宋四号字。电子邮箱:nz8291886@163.com。
3、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作者简介、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六、注意事项
1、应征剧本作者须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系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吕剧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
2、应征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成果应用
1、征集单位将与获奖作品作者签署合作协议,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谱曲、演出。署名权归原创作者,著作权归牛庄镇人民政府,并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
2、来稿一律不退,应征作者于2012年12月底前如未接到入围通知,可对作品自行处理。征集方将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对未入围作品集中进行保密处理。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人民政府。
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