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东营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11月17日,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审议。经过认真评审,提出拟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0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二十天(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详实具体的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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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7100
特此公告。
***:拟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名单.pdf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