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规范旅游服务广告市场
针对目前仍有部分旅行社存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业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近日,县工商局开展了旅游服务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和守法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旅游市场各类主体监管。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发布旅游服务广告的,应当是具有旅游服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旅游服务业务或者变相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同时对旅行社是否按照工商部门许可服务项目和核定的经营范围发布广告进行核查。
二是严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发布旅游服务广告时,是否依据法律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内容是否有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内容。
三是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等各种欺诈行为,旅游服务广告是否真实、合法,广告中涉及的旅行社名称、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电话、旅游线路、项目、时间、价格等服务内容,是否清楚、明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目前,我县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