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全力做好汛期救灾工作
为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民政局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详密落实部署各项防灾减灾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面对近期严峻的防汛形势,按照汛期应急救灾工作方案,建立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联系镇(办)救灾工作制度,党组成员分组督导所联系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24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同时,要求各镇(街道)民政办严格汛期值班制度,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二是及时查报灾情。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执行灾情上报制度,县民政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灾情一线,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核实和科学评估。使灾情在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每天16时前上报一次灾情。出现重大灾情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民政局。三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排除各种隐患。与气象等部门保持沟通联系,提前做好预防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对农村敬老院、五保户、低保户、农村贫困户的房屋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及时有效实施救助。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进行查灾,帮助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对因灾无房居住和紧急避险灾民,会同当地党委政府通过投亲靠友、村委会、敬老院安置等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对因灾造成住房、生活困难的群众,县民政局及时下拨资金20.28万元,帮助灾民进行自救。五是根据受灾情况,7月28日,及时启动Ⅳ级相应,县局及各镇(街道)工作组分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全面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目前,受灾群众情绪较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