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纪工委多举措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近日,高新区纪工委印发通知,督促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一是高度重视,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细则》对解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作风不严实、服务群众不深入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细则》,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吃透《细则》要义,确保工作实效。《细则》对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方式、情形、实施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在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苗头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全面从严。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发挥重要作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监督,适时开展谈话谈心,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常研究、常部署,主动抓、具体抓、严格抓,做到知其责、明其职、尽其力;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践行“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对管辖范围内的政治生态和干部健康成长负责。
高新区纪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专项检查,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同时,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