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下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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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本报桓台讯 近日,记者从县财政局获悉,目前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已正式启动实施,农民购买下乡车型可以享受相应的政府财政补贴。
据了解,汽车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时间截至2009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时间截至2013年1月31日。对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本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对象有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摩托车(指两轮或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
同时,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进行申报。财政部门对农民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的储蓄存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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