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奖励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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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计生奖励 | ||
内容 | 女方1941.02.06生人,男方1942.05.13生人,女儿1962.01.07生人。 1962年X月X日结婚 都是农村户口 只有一女孩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么?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84*** | 提交时间 | 2015-04-20 20:12:2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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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按照省文件规定,一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的不得纳入奖励扶助范围。1981年1月1日之前结婚生育的,以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为准进行界定,女方年满18周岁,男方年满20周岁为法定结婚年龄。因为您一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因此不能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5-04-24 10:54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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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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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2:37: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