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和体育局多管齐下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民办教育体育场馆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以下称民办教育)和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工作,把民办教育和体育场馆疫情防控作为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提出明确防控要求,成立以局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四个检查组,分别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体育场馆三个疫情防控微信工作群,及时宣传和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一律停止办学和营业。根据上级要求,从1月26日(正月初二)到接到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之前,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不准开课,体育场馆不准营业,避免人员聚集。接到省教育厅正式通知可以组织培训后,需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课。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在学校告知学生和家长基础上,民办教育、体育场馆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告知书”,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了每位学生和家长,避免人员聚集。
线上培训机构严格自律。线上培训机构要合法合规开展培训,坚决杜绝超前超标、应试导向。避免无续竞争,为争抢生源,制造焦虑。严禁虚假广告宣传。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民办教育和体育场馆要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对办学、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及时填报食堂就餐情况、外教情况、返岗复工人员情况等统计表,做到一天一报。同时,要求民办教育和体育场馆从业人员按照街道、镇、社区、村居要求做好自身及家人疫情防控。
严格警示提醒。对没接到正式通知前违规开业的,一律先停业、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并纳入当地政府诚信系统,进行联合惩戒。
严格督导检查。从1月28日(正月初四)开始,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带队分四个组每天对城区171所民办教育和体育场馆进行全面检查督导,目前已连续不间断检查16次。按照落实属地管理的要求,教体办每天对辖区内民办教育和体育场馆全面检查一次,做到不留死角,全覆盖,确保全县民办教育和体育场馆不开业,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文: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