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根据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七、问题二十一进行销号的函》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已整改完成,拟予以销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序号(21):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二)整改目标
开展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推动违规化工企业采取关闭、拆除、责令停产(转产)、完善手续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处理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关于进一步确认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鲁工信字〔2018〕1号)要求,区化转办会同区安监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具备完善手续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各项手续,对限期不能完善手续的企业坚决关闭取缔。
(四)整改结果
我区存在化工生产企业7家。涉及土地或规划手续不全企业4家,目前已经停产,经文昌湖区管委会研究,为4家企业完善手续,目前正在积极完善手续中。按照鲁工信字〔2018〕1号文件要求,可以办结销号。
(五)整改验收
2019年12月30日,文昌湖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项进行了验收。
经研究认为,文昌湖区开展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同意通过验收。
对以上整改情况如有异议,可与公示期内向文昌湖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5日
联系地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33—6030035
电子邮箱:wenchanghuqujjfzj@zb.shandong.cn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