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辨明标识理性购买
近日,田庄工商所处理了多起关于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投诉的重点均为产品的实际功效与宣传效果存在明显差距。近年来,很多商家利用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健康长寿的美好愿望,采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的方式来推销产品。县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第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不能相信所谓的“速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切忌听信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有关宣传治疗恶性***、疑难杂症和各种疾病的所谓保健食品小广告,均属于违法广告,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治疗某一疾病而购买保健食品。
第二,选择保健食品,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免疫力低下、失眠、单纯性肥胖者,可以选择相应的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减肥类保健食品。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切忌在选购时轻信广告、盲目跟风。同时,消费者应当按照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方法,科学使用保健食品。
第三,购买保健食品,须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第四,保留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时注意保留购物凭条及其他证据,一旦有争议,可及时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工商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