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明办对创城重点场所(部位)进行专项督导
11月5日,县文明办联合县卫生健康局、索镇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点位所涉及的重点场所(部位)进行专项督导,并就现场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在桓台县骨伤医院,督导组指出,院内缺少母婴室及无障碍卫生间,要求医院负责人限期整改。医院门口处公益广告宣传未达到三处且在显著位置缺少行业规范和投诉机制,应设置意意见簿,方便群众记录、反馈问题,同时,要在门口设置醒目的电梯、无障碍通道指示牌。
在桓台龙光医院,督导组指出,院内存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志愿者脱岗、未佩戴志愿者标识现象,缺少无障碍通道指示牌及无障碍卫生间标识等问题。督导组建议,应在医院导医台设置方便群众的热水及一次性纸杯,在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并完善投诉机制,同时医院的母婴室需进一步整改,为孕婴人群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要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方便有需求的群众使用。
在县中医院,督导组指出,院内正在施工的建筑围挡上的公益广告设置未达到30%、医院未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三处以上公益广告、无障碍卫生间配套设施不够结实、母婴室简陋且没有安置婴儿床等问题。督导组建议医院负责人,要完善公益广告,将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立即整改到位。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伊海卫说:“通过今天的督导,我们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卫生健康系统将利用一天时间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保证我县创城工作顺利完成。”
在五里村,督导组指出,村内精神文明宣传栏内缺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村规民约等内容展示,村内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占比不到30%,五里村广场垃圾处理不及时,福口居路未划停车位的问题,并要求村委相关负责人尽快整改到位。
在西镇公安小区,督导组建议将小区门口小广告立即清理并张贴公益广告,尽快施划停车位,并将垃圾及时清理,给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索镇综合文化站、少年宫,督导组指出,站内缺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且缺少工作人员及设备使用记录台账。此外,存在灭火器过期、插座老旧的问题。
索镇党委委员孙永刚说:“创城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我们全镇出动、层层落实、大力整改,以问题为导向,整治建筑围挡乱停乱放、垃圾清理不及时、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确保让群众看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效果,享受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
根据《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对设置母婴室、无障碍通道、刊播公益广告、宣传文明行为等都作出相关规定,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对此类问题进行整治,营造更加温馨、整洁的城市环境,广大居民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争做文明践行者、宣传者,助力桓台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纪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