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调整市与我区环保管理权限
市政府调整市与我区环保管理权限
市环保局局长李洋讲话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参加活动
区委副书记、区长毕荣青参加活动
区委常委、副区长巩曰锋参加活动
会 场
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对市与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齐鲁石化公司及其改制企业和其他市属及以上企业的县级行政管理权调整给我区。为此,市政府决定将齐鲁石化环保分局与临淄环保分局合并为淄博市环保局临淄分局,作为临淄区职能部门,统一行使临淄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市属及以上企业)的县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权。1月8日下午,市环保局局长李洋带队来我区就环保管理体制调整和我区进行交接,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区委副书记、区长毕荣青,区委常委、副区长巩曰锋参加活动。
李洋在通报了市与我区关于环保管理体制调整的内容后,希望我区搞好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健康和高效运行。
唐福泉表示,虽然部分环保管理权调整给了临淄,但仍然希望市环保局对临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将以本次环保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积极探索研究环保工作新思路、新措施,提高环保工作宏观调控能力,为全市环保工作做出新贡献。
【区广播电视局 任峻颉 王大伟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