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药品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结果公示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淄博经济开发区药品技术初级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王照博等52名药师、中药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异议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1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评委办事机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联系电话:3051828
联系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08室
***:2021年淄博经开区药品技术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淄博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