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1月30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脱贫攻坚工作形势,对今年全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区领导刘忠远、宗志坚、刘承志、崔克辉、成文、高健、许珂、杨发磊、杨玉峰、张方孝、牟艳红、张希民出席会议。
区委书记刘忠远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也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要把脱贫攻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政治任务、头等发展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围绕未脱贫人口致贫原因、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五通十有”达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等五个方面内容,建立2018年脱贫攻坚具体目标任务台账,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聚焦问题短板,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推进政策性扶贫措施,创新产业扶贫,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不断凝聚扶贫合力,在“谁扶、扶谁、怎么扶、扶得怎么样”四个环节上增强针对性,坚持激发内力与用好外力相结合,输血扶贫与造血扶贫相结合,在引导困难群众转变发展观念上下功夫,在拓宽贫困村增收路子上做文章。帮扶干部要按月进行入户走访,用心用情用力,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确保贫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第一书记要积极争取派出部门的支持帮助,协助基层组织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要设立村级精准扶贫理事会,全面监督村级扶贫工作,为本村贫困户服务,进一步落实村级责任,完善村级扶贫力量。
刘忠远强调,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要建立区领导联系指导镇办扶贫工作制度,带头到联系镇办蹲点扶贫、解决问题。严格落实区、镇、村三级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实行区大班子成员包镇、包村责任制,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村支部书记要着力提升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执行力,真正发挥“第五级书记”作用,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定期研究扶贫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聚焦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刚性执纪和群众监督,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按照《***问责条例》《博山区脱贫攻坚工作量化问责规定》等制度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全区国有企业、“2030”骨干企业、银行等社会力量要认真履行肩负的社会责任,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定向救助等措施,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对全区部分闲置或运营不佳项目进行合作经营,确保实现收益。
区委副书记崔克辉在主持讲话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把握好各项规定,认真吃透本地情况,认真谋划好各项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把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各镇办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扶贫工作放在首位;分管领导要专职抓扶贫,亲自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扶贫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攻坚合力,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会上,区委常委张方孝传达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副区长张希民通报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有关镇办作了表态发言;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