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6月15日,淄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区领导高方、杨福信、孙鲁岷、王秉忠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发放《社区矫正法》读本、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利用早市人流量大的优势,向来往群众宣传讲解法律常识,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等内容,全面普及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提升了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度,取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党的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立足我国国情和长期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借鉴吸收其他国家有益做法,逐步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的刑事执行制度,具体来讲就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进行教育矫正,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社区矫正法》是我国首次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立法,它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
(融媒体中心 李蕙含 陈家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