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淄博市人防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关于公开淄博市人防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为加强市直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淄编办〔2020〕37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办与市直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2项,分别是:1.对人防工程类审批事项的办理;2.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
下步工作中,我办业务的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淄博市人防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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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防办与市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1.对人防工程类审批事项的办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人防工程类审批事项作出决定。
市人防办:负责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人防工程类审批事项开展后续监管。
2.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布局和易地建设费的征缴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