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四调两到位提高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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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行“一案四调”制度,即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裁决前调解。同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实行“一步到庭”及相关文书“一次性送达”。截至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7起,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裁决30起,调解27起,调解率比去年同期提高12%,大大缩短了当事人维权时间,最大化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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