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职称工作会议召开
11月16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政策,强调职称评审纪律,对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各区县、用人单位要抓紧部署推进2021年度中小学(基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相关工作,落实好各项职称政策。要严格执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规定的“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公布”等程序,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全程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加大职称评审公开力度,单位在推选参评人员时要坚持“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公开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确属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树立我市教育好风气、好形象。
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区县教体局人事科科长,局属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及市直相关学校(单位)组织人事处主任,具体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