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济阳扶贫办字〔201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精准扶持、统筹安排资金、突出重点镇村、优先保障脱贫村的原则,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度省、市、县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资金
省下达我县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6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1万元,包括产业发展资金277万元、金融扶贫资金414万元;特色种养殖和加工业发展扶贫基金275万元。省级资金项目具体分项和资金分配量均已下达给各镇(街道)(见***)。
请各镇(街道)按照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二、市级专项扶贫资金
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45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1815万元,建档立卡费30万元。根据任务目标和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重点安排扶贫任务较重的重点乡镇和省级贫困村。市级资金具体分配均已下达给各镇(街道)(见***),请各镇(街道)根据济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南市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三、县级专项扶贫资金
今年我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81万元,其中,产业资金1581万元,金融扶贫资金100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在去年平均每个省定贫困村扶持5万元的基础上,今年省、市、县级资金总额要达到平均每村30万元资金扶持的标准。除此之外,县级财政资金对今年脱贫的80个贫困村平均补齐至40万元,提高扶贫开发的整体水平。县级资金分配表均已下达给各镇(街道)(见***),请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要与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挂钩,目标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项目安排必须精准到户到人,因村因户因人施策,资金跟着贫困人口走,贫困人口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坚持科学扶持、注重实效。
(二)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服务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和引导贫困人口参与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动承担扶贫责任,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带动作用。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持股分红,负盈不负亏。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建立项目库、立项提报、审批备案等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各镇(街道)要制定《2016年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统计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认真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镇(街道)要强化全程参与,建立项目台账,把握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要求,切实把项目落到实处,保障项目收益,真正惠及贫困人口。
(四)各镇(街道)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禁套取、挪用项目资金。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做好项目的检查、审计等工作。对项目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2016年济阳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表.xls
济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阳县财政局
2016年5月7日